2013年6月15日周六信徒圣经课程

讲员:唐莉牧师

科目:腓立比书

内容:腓二5—11

引言

  上次我们分享了腓立比书的二章1——4节:活出基督的生命,信徒要活出合一的方法,必先有基督的生命。今天从腓5—11节分享:学习耶稣的样式——谦卑、虚己。

二、信徒合一的方法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1——18

2、学习耶稣的样式——谦卑、虚己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5——6节

1)当效法耶稣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5节

  腓立比书二章5节: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。

  心:在原文的动词为意念,不是指人体的器官,有思想、意念、想法等意。在本节中不单是指思想的状态或态度,也包括与思想一致的行动。

 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:指在彼此对待的关系上,你们应当采取在基督的身上所看到的态度,以作为彼此对待的态度,这种态度保罗在第二节至第四节里已指出来。

  腓立比书二章5节,现代中文译本译为:“你们要以耶稣基督为榜样”。

  “你们的”与“耶稣的”这是两种态度:指人的态度与耶稣的态度放在一起进行比较,人要效法基督的态度。人主观的思想需要对付,则不能从客观的去分析事情,这往往会使我们走偏,以导致我们的服侍往往是自我的表现,而不是降服在主的里面。

2)耶稣的榜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6—11节

  本有:理解为虽然有、 尽管有。

  形象:有形式、外表的样子、形状等意,主要是指感官察觉到的东西。

  神的形象:是指耶稣和神有完全相同的本质特性,他的本质是原有的。

  三位一体的真神,同等、同荣、同本质,在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属性是完全一致的,创世纪第一章就已体现出来了。耶稣道成肉身,具有完全的神性,也有完全的人性。

  圣经的释经学者对“神的形象”的5种解释:

  (1)、耶稣与神面对面时原有的地位 。

  (2)、耶稣存有上的方式。

  (3)、耶稣有神的形象和样式,如同第一亚当有神的形象和样式(创一26—27节);同样第二个亚当——基督,以神之形象样式存在,有神的本质。

  (4)、耶稣有神的荣耀。

  (5)、耶稣有神的本质与本性,因此就与人性相对。

  同等:指耶稣的神性与上帝一样。

  强夺:新约圣经只出现一次,指可利用的应得之物。

  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:是指基督已经与神同等,但他没有把它紧紧的抓着,并且自私地为自己的利益利用他的好处。

  腓立比书二章6节:“他本有神的形象,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”不同的圣经译本有不同的翻译,或许会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句话。

  新译本译为:“他本来有上帝的形象,却不坚持自己与上帝有平等的地位”。

  现代中文译本译为:“他原有上帝的本质,却没有滥用(或译:却没有牢牢的抓住或没有用力的争取)跟上帝同等的特权”。

  当代中文译本译为:“他虽然原来是以上帝的形象存在,却不坚持拥有这与上帝平等的地位”。

结语

  一个基督徒若要活出基督的生命,必以耶稣基督的心为心,就是与耶稣基督的样式、思想、行为时一致的。而怎样才能与基督耶稣的生命一致呢?就当学习耶稣的样式,那就是谦卑和虚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