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为活祭——王雪峰传道

 

2015111日晚间崇拜

主持:魏晓芸长老

证道:王雪峰传道

经文:罗马书十二1-十三7

题目:成为活祭

引言

  保罗教导罗马信徒要将身体献上,当作活祭。然而,信徒如何实践过活祭的生活呢?保罗指出不效法世界并非我们单一的目标,心意更新变化才是重点。如此,我们的事奉生活、人际交往、与社会的关系,以至个人的态度行为,都会随之更新改变。保罗在罗马书12章1节教导信徒要“将身体献上,当作活祭”。要留意的是,当时保罗是对着罗马教会的全体信徒说的,而不是只向教会内的一小群信徒说话。因此,无论是初信的还是信主多年的信徒,都当献上自己作为活祭。正如保罗所说的,这是“圣洁的,是神所喜悦的”,这样做,也是“理所当然的”。

  接下来在罗马书12章2节,保罗进一步教导的事,就是“不要效法这个世界”。如果问信徒为什么不要效法这个世界,相信答案大都是 “因为世界充满罪恶,所以我们不应效法它”。保罗固然不只一次批判社会上各样的恶事,但他在罗马书教导信徒不要效法这个世界,原因却不是这个世界不好。试想如果是因为世界不好,所以不该效法它,那么保罗接下来应该立即指出我们该效法谁。我们可以推想保罗会这样说:“不要效法这个世界,要效法基督。”又或是:“不要效法这个世界,要效法教会的属灵领袖。”不过,保罗说的却是:“不要效法这个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。”这两句话中相对应的字眼,不是“世界”对照“基督”或“属灵领袖”,而是“效法”对照“更新”。保罗教导信徒不要效法这个世界,因为“效法”本身不能令信徒成为活祭。要成为活祭,首先要让圣灵进入我们的内心,更新我们、改变我们,使我们“心意更新而变化”,以致我们能够“察验何为神的善良、纯全、可喜悦的旨意”。

一、有成为活祭的教会内的生活

  保罗在罗马书12章3至16节教导信徒怎样在教会内过“活祭”的生活;这段经文又可以细分为3至8节和9至16节两部分,分别讨论信徒在教会里面的事奉和生活。

1、清楚的认识自己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十二3-8

  信徒参与教会的事奉,首先要做的,是清楚认识自己,知道自己有什么恩赐,不高估也不低估自己的能力。保罗说:“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;要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,看得合乎中道”(3节)。然后,信徒要“照着信心的程度”(6节)善用恩赐,并且与其他有不同恩赐的弟兄姐妹互为肢体、互相配合,一同服侍教会。

  很多教会鼓励弟兄姐妹参与事奉,但却没有留意信徒的恩赐是否跟参与的事奉岗位配合。如果两者不配合,反而会防碍教会的发展。曾经有教会因为重视主日学,发展学生当教师,总之要人人有分。本来这是很好的意愿,不过在执行上可能欠缺了周详的规划,以致念了主日学多年的学生一下子便转为主日学老师。这些老师虽然委身服侍,但不是每一个都有教导的恩赐,结果就产生了不称职的主日学老师,不能切实地帮助其他肢体。所以,信徒应当认识自己的恩赐,按着恩赐事奉,并接受教会按各人恩赐而编排的岗位事奉,这样才能真正服侍教会、建立教会。

2、以爱心真诚相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十二9-16

  在教会中,信徒应以爱心真诚相处,这是献上自己作为活祭的第二个部分。在工作或求学场所或许不容易事事以真我示人,但是,我们在教会中与肢体相交,就应该竭力以真诚相待。保罗说:“爱人不可虚假。恶,要厌恶;善,要亲近”(9节)。此外还要“恭敬人,要彼此推让”(10节下)。

  “恭敬人,要彼此推让”这句话可以有两个不同的解释,一是对人要恭敬,一是看别人两方面都实行出来。

  还有一点值得留意的是,保罗在结束这部分时说:“逼迫你们的,要给他们祝福;只要祝福,不可咒诅”(14节)。又说:“要彼此同心;不要志气高大,倒要俯就卑微的人”(16节)。我们可以把经文中提及的人分为三类:(1)“逼迫你们的”人,这些人往往好像表现得比我们好,成就更显着,他们会带给我们威胁;(2)与我们“彼此同心”的人,即是那些与我们看法、能力相近的人;(3)“卑微的人”,明显是指那些在工作或其他方面看似不及我们的人。

  保罗在这里的教导,就是要我们跟这三类人都以爱心坦诚相处。有信徒很抗拒那些表现比自己优秀的人,与这些人一起总是感到受威胁;有信徒认为与彼此能力相近的人共事会引起竞争,双方不可能成为朋友;也有不少信徒无法忍受能力不及自己的人,认为他们总会碍事。但保罗教导我们要接纳这三类人,坦诚的与他们相交,建立团契的生活。

二、成为活祭的教会之外的生活

1、正面认识他人美善的一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十二17-21

  在教会之外,人际关系的交往,也应显示自己是一个将身体献上作为活祭的人。这样做的第一个态度,是正面的认识他人美善的一面。保罗说:“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。若是能行,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”(17-18节)。希腊文圣经原本没有“做”这个字,所以经文的意思是社会上一些人人叫好的事,信徒要留心观察分辨;如果确实是美事,在能力范围内,信徒应该与大众配合,一同完成这美善的事。

  有信徒以为保罗对教会以外的人和事都持负面态度,认为离开教会的围墙就是进入罪恶的世界,罗马书12章却告诉我们这并不是保罗的看法。一件真人真事可作说明。有一次,一所大教会的牧师在崇拜结束前宣布一个不幸的消息:数天前有行人在街上被高空掷下的物件砸中而去世,这个不幸的人正是他们教会的一位弟兄。牧师接着带领会众为死者的家人祈祷。在教会里面,许多人都不认识这位弟兄,大家虽然很同情他的遭遇,能做的好像就只有祷告;在教会外面,巿民同样不认识这位弟兄,但他们除了同情,还伸出援手,关心他一家的实际需要,给予具体的帮助。这件不幸的事让我们明白,教外人所做的,很多时候也是美事,可以成为我们的榜样。

  所以,“若是能行,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”。不过,人际相处未必事事顺利;信徒与不信的人交往,有时也难免遇到困难。保罗的教导是信徒要凡事忍让,“不要自己伸冤”(19节上)。这态度背后的理念是神“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”(罗二6),所以我们“宁可让步,听凭主怒”(19节中)。保罗再引用申命记32章35节支持他的说法,强调伸冤在于神,神必报应(19节下)。

  第20节“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”一句,可以有不同的解释。有学者把这句与埃及的习俗联系起来,认为保罗的意思是教信徒以德报怨,令对方羞愧得无地自容,后悔不已,这文的脉络来理解这段话,“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”一句应该以末日的审判为背景,意思是神最终必会施行审判,我们可以放心让他来主持公道。从上下文意来看,这是最顺理成章的说法,亦符合旧约对炭火的一贯解释。由此可见,保罗既不是要信徒事事顺从人意,也不是叫信徒不要保护自己,不为自己争取权益。保罗是教导信徒确立一个信念:纵使我们在社会上受到不公平的待遇,凭自己的力量不能为自己讨得公道,但我们也不需要气馁,因为至终必定有一位审判人的主,在末日来到的时候为我们讨回公道。

2、与政府的关系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十三1-7

  罗马书13章1至7节带给信徒很多困惑,因为保罗笔下的政府好像是上帝在地上的代表,赏善罚恶,所以信徒要顺服。在这里,我们不会详细分析这段经文和不同学者的研究,也不会从政治神学的角度探讨政府与上帝的关系;我们只从活祭的观念来理解这段经保罗要传达的信息是:

  一个献上自己作为活祭的信徒,需要确认政府对他拥有管治权;而作一个良好的公民,最明显的责任就是按时缴税。保罗没有从另一个角度继续探讨,就是如果遇到抵挡上帝的政府,信徒应抱怎样的态度;这可能是由于保罗写罗马书的时候,罗马政府施行的管治尚算合宜。不过,在短短7节经文之中,保罗亦指出我们当按着“良心”顺服,在第7节更用上“当得”二字:“当得粮的,给他纳粮;当得税的,给他上税”。所以,政府也有责任成为配得这身分的政府。

  在一般情况下,教会和信徒都应该遵守法律,这是最明显不过的道理。人人守法是让社会各个阶层均能安居乐业的必要条件。我相信在大多数事情上,信徒都会遵守法律,触犯严重法纪的信徒毕竟不多。不过,有时我们违反了法例,却不觉得有什么问题;要是与教会扯上关系的话,信徒更容易忽略守法的重要性。比如,每逢主日,教会四周的街道都停满教友的车子,那是有部分信徒为了个人的方便,不遵守交通规则,违例停车比比皆是。当然,如果被交通警察逮个正着,他们也当甘心受罚,因为这毕竟已触犯了交通条例,也破坏了社区秩序,与保罗要信徒成为活祭的教导背道而驰。

三、结语

  “活祭”并不是为一些特别热心的信徒而设的奉献模式,而是每一个信徒都要遵守的生活规范。成为活祭,先决条件是经历圣灵的洗涤,心意更新而变化,靠着圣灵的光照,能够从属灵的角度去看人和事。

  另一方面,活祭的生活并不限于内在的更新,同时也要有外在行为的配合;后者可以再细分为两方面,一是教会内的生活,二是教会外的生活。在教会里面,我们要检视自己的恩赐,与其他信徒在恩赐上互相配搭,一同服侍教会;此外还要彼此以爱心相待,互相接纳和包容。

在教会之外,我们要懂得欣赏非信徒所做的美事和善事,在自己的能力上要忍让,并要确认公义的上帝最终会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。最后,保罗教导我们作为社会群体的一分子,应当确认政府的管治,本着良心行事,实践将身体献上作为活祭的吩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