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5月24日周六信徒圣经课程
讲员:唐莉牧师
科目:加拉太书
内容:加一15—一18节
三、保罗的自我辩护 加一11—二21节
2、保罗的见证 加一15—二21节
保罗为何将自己的行踪阐述的如此详细?因有人质疑保罗所传讲的及他的身份,所以保罗为自己辩护,与加一1节相对应。
2)保罗蒙召后的见证 加一13—14节
①在阿拉伯待了三年 加一15—18上
一15节再次说明他使徒的身份从哪里来。神对保罗的蒙召是恩典的呼召。
一16节记载在保罗的蒙召经历中,他非常清楚主让他做什么?就是在外邦
人中传福音。为什么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?因为是直接从神领受的。
保罗在阿拉伯旷野待了三年,都在做什么?
一是整合他的神学思想。
保罗蒙召前为犹太教的律法大发热心,蒙召后为基督教的福音发热心。保罗除了熟知犹太教摩西律法,也是著名的学者,受教于迦玛列门下,精通哲学、逻辑学等方面的知识,从保罗书信中可看出他阐述思想的清晰、条理、深刻。因此,保罗需要时间将自己所熟知的这些与福音融会贯通。正如耶稣所说“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;我来不是要废掉,乃是要成全”(太五17)。
犹太教与基督教的不同。
犹太教严守律法;宣扬靠律法得救;基督教宣扬因信耶稣得救。犹太教认为他们盼望的弥赛亚应该生在皇宫里,但是耶稣基督却生在马槽里,直到如今他们也不承认耶稣就是弥赛亚。
二是学习。
保罗的学习是直接从神领受的,与神建立了深刻的关系。
有人误解传福音只要有圣灵的感动就可以了。这是片面的想法。传福音不仅需要圣灵的感动,也需要拥有知识、学问、思想,懂得学习、思考、分辨,在真理方面向下扎根。“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,惟有爱心能造就人”(林前八1)。理解此节经文应从上下文理解,在这里保罗是要说明拥有知识的人应怎样使用知识,以及使用知识的态度、目的。